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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金行业专业优势 助力慈善财产长期保值增值

2018-11-10 00:29  来源:证券日报 王宁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

    ■本报记者 王宁

    近日,《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法》的出台将规范慈善组织的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财产运用风险,促进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表示,《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慈善组织的投资活动,允许慈善组织将财产委托给基金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有助于慈善事业和基金行业形成良性互动,迈出了长期资金入市的关键一步,对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基金行业的基业长青以及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慈善财产长期增值保值,让慈善组织专注公益,促进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民财富的显著增加,大量社会财富回馈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捐赠财产显著增加。慈善事业不是一蹴而就、只争朝夕的事情。捐赠财产持续增加与慈善事业的久久为功决定了慈善组织必须对慈善财产实施保值增值。慈善组织只有散财有道,生财有方,才能保证源源不断的捐赠收入,从而立足长远,更大限度地实现慈善公益目的。从历史经验看,基金投资是慈善组织保值增值的重要渠道,也是慈善组织维系独立性,增强稳定性,保持可持续性的重要手段。《暂行办法》规定慈善组织不得直接买卖股票,更需要委托专业的投资机构以获取理想的投资回报。

    第二,为基金行业提供了重要的长期资金来源,有利于丰富资本形成路径。在发达资本市场,捐赠基金活跃于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领域,是基金行业重要的长期资本来源,如在美国,捐赠和慈善基金是风险资本的第三大来源,仅次于养老基金和金融保险。目前我国基金行业的资金来源多样,但真正的长期资金占比很小,其中公益基金、大学基金等社会基金占比近乎为零。《暂行办法》规定慈善资金可以直接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或者通过发起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不仅有利于慈善组织充分利用其超长投资期优势获取投资回报,同时也为基金行业提供了重要的长期资金来源,极大丰富了实体经济资本形成路径。

    第三,慈善行业与基金行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助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体系。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慈善行业和基金行业肩负着各自的社会责任和价值追求。慈善行业与基金行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对助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调节贫富差距和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基金行业将大力支持慈善事业,发挥专业理财能力,为慈善资金保值增值贡献力量。同时,我们呼吁基金行业更多地践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慈善,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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