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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公募基金管理人积极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

2018-08-24 05:42  来源:证券时报

    日前,记者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根据公司最新调查结果,通过对116家公募基金管理人网站的适当性信息披露率调查显示,除“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规则说明”的披露率较低外,其他观测指标披露率均超过了80%,多数公募基金管理人网站积极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17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自当年7月1日起施行。公募基金管理人作为运作、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机构,是承担适当性管理义务的主体之一,其在向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各项适当性管理职责。特别是在公募基金销售网络化的趋势下,公募基金管理人网站成为落实适当性制度的重要渠道。

    在《适当性管理办法》落地实施满一年之际,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投保基金公司对116家公募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全样本调查,汇总分析了网站披露风险测评问卷、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规则说明、风险提示函、投资者权益须知、投诉处理方式等适当性信息的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公募基金管理人通过网站开展适当性管理的情况。

    具体指标上看,“风险测评问卷”的披露率为82.76%,问卷采集投资者的金融资产情况、收入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和债务情况等信息,分为线上填答和下载后线下填答两种形式,投资者通过填答问卷可以提前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规则说明”的披露率为43.10%,通过公布每只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有助于引导投资者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风险提示函”的披露率为95.69%,旨在提示投资者基金投资存在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等,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理性投资的观念;“投资者权益须知”的披露率为88.79%,通常包含基金产品的属性特征、收费方式、交易流程及基金持有人的权利等信息,能够丰富投资者的专业知识并起到较好的信息告知作用;“投诉处理方式”的披露率为87.93%,包含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邮箱、办公地址等内容,便于投资者在遇到适当性纠纷时,及时通过各种投诉渠道救济自己的权利。

    据记者了解,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规则说明这一观测指标来源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该条规定,鼓励经营机构将投资者分类政策、产品或者服务分级政策、自查报告在公司网站或者指定网站进行披露,属于鼓励性规定而非强制性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公募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管理水平,投保基金公司建议有关各方应督促、指导公募基金管理人丰富网站适当性信息,在网站显要位置披露各项适当性信息;提升投资者风险自测的便利性,将风险测评问卷统一为线上填答并及时显示测评结果的形式;加强客服电话等投诉受理渠道的建设,做好投诉受理渠道信息的公开,提升客服人员对《适当性办法》的理解和掌握。

    投保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适当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直接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作为投资者保护的专业机构,今后将从更加全面、专业的角度对各类证券期货市场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价,以便为促进适当性制度落实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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