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寇佳丽
3月2日,科技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从加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的保险保障以及科技保险产品服务、保险资金投资、保障监督等6个方面,提出20项举措,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
科技保险主要包括科技活动风险保险、科技活动主体保险。研发费用损失、成果转化费用损失、科技成果应用推广风险、知识产权被侵权等都在科技保险的保障范围内。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科技创新风险分散和资金支持具有重要作用。
在总体要求方面,意见提出,建立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展对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险保障范围,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坚持有效发展和风险防范兼顾并重。实现科技保险攻坚破局、扩面提质,全面提升科技保险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的能力与水平。
在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保险保障水平方面,意见明确,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支持各地在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区,搭建科技保险供需对接平台,开展政策宣传和产品推介。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特征以及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等场景模式,提供灵活保险方案,有效减少因财产损失、研发失败、转化不畅、知识产权侵权、人工智能系统责任等风险带来的经济负担。
在加强重点领域保险保障方面,意见指出,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科技型企业的承保支持力度,加强产业链承保支持。健全海外风险服务观察及预警体系,完善产品出海、资金出海、人才出海等方面的保障。开展海外投资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国别风险提示服务,扩大安全防范、医疗救援等服务范围。探索开展跨境科技保险理赔服务协作,提升企业海外风险防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意见还提出“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引导支持”等举措,为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更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