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日,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晓超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意义、新增加的调查内容和如何保证数据质量介绍了相关情况。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目前已进入清查阶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
李晓超表示,为了保证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可信,我们从各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首先方案设计要科学,要做好顶层设计。比如在设计数据时,我们首先要考虑哪些数据是需要收集的,同时也要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收集到的数据不真实也不行。如何把数据做准是我们在顶层设计时的一个重要目标。第二,开展全程质量控制,出台全程质量控制的一些办法。数据普查时,我们就要求进真数;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要保证它不会发生错误,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排除干扰。有时,中间环节可能会有一些干扰,对此我们要有一套办法去加以控制。第三,严格执法。我们有《统计法》,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再加上最近中央出台的一系列确保数据真实性的措施,我们将按照这些措施严格地管理普查数据,对发现瞒报、虚报、篡改数据的行为绝不姑息,今后我们可能还会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一旦发现了瞒报、虚报、篡改数据的情况,我们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这些处理针对的既包括调查对象,也包括我们的管理机构,统计系统的工作人员。
李晓超表示,最后,我们还有事后质量抽查,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手段。经济普查结束后,我们会进行抽样,不仅聚焦一些具体数据,还要对普查数据质量作出整体评估。实际上,每次经济普查都有事后质量抽查工作,这些措施非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