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鹏
8月14日,中国证监会对外发布《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6年4月30日,共551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主板3201家、创业板1397家、科创板608家、北交所311家。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214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其中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或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109家,保留意见87家,无法表示意见18家。
中国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资产减值、研发支出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或财务信息披露错误。
具体来看,收入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恰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未恰当确认和计量合同履约成本、未恰当判断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未恰当处理可变对价等;金融工具相关问题主要体现在未恰当处理持有的有限寿命主体投资份额、未恰当确认购买其他投资方所持有子公司股权的义务、未恰当对合同资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未恰当核算应收款项及其坏账准备、未恰当计量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等方面;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相关问题体现在未恰当判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恰当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未恰当核算股权处置损益;资产减值问题体现在未恰当划分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未恰当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未恰当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研发支出相关问题体现在未恰当确定委外研发相关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未恰当计量定制化产品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与存货、未恰当确认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相关支出。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证监会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持续跟进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发现的各类问题,依法依规做好后续监管处理。三是围绕监管工作发现的重点共性问题,强化监管协调,统一监管口径。四是针对市场热点难点会计实务问题加强实践指导,不断增强资本市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一致性、有效性。
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揭示的问题,认真纠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及时掌握并正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扎实做好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共同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