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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则》

2026-08-07 17:3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周尚伃

    为加强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自律管理,规范债券投资顾问展业和服务方式,防范债券投资顾问业务和相关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经营风险。8月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托投资咨询业务专业委员会,研究制定《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管理规则》共六章、四十四条。一是明确证券公司开展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胜任条件。要求证券公司健全内控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信息技术系统,确保组织架构设置、业务发展与合规风控水平、专业能力相匹配。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及其业务人员从事债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忠实客户利益原则,禁止控制操作客户账户或代客操作管理。三是加强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全流程管理。明确证券公司在客户准入、业务推广、协议签订、债券交易询价、提供投资建议、客户回访等业务环节应当遵循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四是强化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风险合规管理。证券公司应将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集中度管理、偏离度管理、交易监测和内部检查提出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开展债券投资顾问业务须与债券交易、销售、资产管理等业务设置“防火墙”,并明确证券公司在开展债券投资顾问业务宣传推介和提供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压实证券公司主体责任。五是提升债券投资顾问业务人员的管理水平。明确参与债券交易询价的人员需要取得债券交易市场要求的相关资质,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人员公示。证券公司应当加强人员考核管理,增强透明度和市场监督,保障客户知情权、提升客户满意度。

    下一步,协会将按照“防风险、强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主线,进一步加强债券投顾业务自律管理,推动证券公司建立和完善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机制,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着力提供高质量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编辑 李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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