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股票频道 > 证券要闻 >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5-03-12 23:56  来源:证券日报 

    王博先生(身份证号1304281977******12):

    因你操纵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依据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处以50万元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9号)。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会领取前述决定书(联系电话:0755-88666571),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日报网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客户端

安卓

IOS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