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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多名注会被出具警示函 执行卧龙地产财报及审计项目存六大问题

2024-01-12 19:2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冯思婕

    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敏、林燕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显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李敏、林燕娜在执行卧龙地产2022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中存在控制测试程序不到位、贸易业务收入审计程序不到位、存货主要品种审计程序不到位、房产项目存货跌价测试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发现关联方交易往来披露不完整、审计底稿编制多处缺陷等六大问题。

    具体来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李敏、林燕娜存在对公司重要组成部分子公司已执行相关控制测试,但未关注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未关注重要子公司新增品种贸易业务整体毛利异常,未关注多笔贸易业务审批流程中存在“此笔贸易为背对背流量业务”等异常,未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并获取收入确认的充分证据。对公司重要子公司存货主要品种未实施现场盘点,仅执行相关替代程序。未关注个别期末存货采购端货权转移时间为资产负债表日后。对公司个别房产项目跌价测试预计售价显著高于预售许可证单价,审计底稿未说明原因及合理性。个别房产项目跌价测算过程使用的项目成本不完整。未发现公司未披露个别关联方应付账款余额等问题等。

    《决定》指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要求和规定。李敏、林燕娜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相关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敏、林燕娜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 张钰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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