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和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的答复,共37条。在对《关于加强全方位金融监管打击过度金融化的建议》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稳妥支持长租公寓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此外,将与相关方面探讨将REITs试点范围扩展到住房租赁领域的可行性。
证监会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租购并举的政策要求,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近年来证监会推进实施了以下工作。
一是有序开展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2018年4月,证监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18〕30号),有序开展住房租赁ABS业务。为防范风险,区分长租公寓运营模式分类施策:鼓励“重资产”模式长租公寓发行ABS产品;限制“轻资产”模式长租公寓ABS产品发行,防范企业激进扩张、过度融资。截至2020年底,交易所债券市场共发行35单住房租赁ABS,规模合计345亿元,产品运行正常,未发生风险。
二是积极研究住房租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可行性。REITs以获取不动产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与住房租赁行业依靠稳定的租金收益实现长周期投资回报的特征相契合。从境外成熟市场看,REITs是租赁住房市场最重要的供给方之一,也是长租公寓最重要的运营模式。目前,证监会正联合国家发改委在基础设施领域开展REITs试点工作。后续,证监会将及时总结基础设施REITs试点经验,加强与住建部等部委沟通,探讨将REITs试点范围扩展到住房租赁领域的可行性,助力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