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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昌校宇
为了保障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规范高效运行,提高上市委员会工作质量与透明度,北交所制定并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管理细则》,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上市委委员主要由北交所的专业人员和北交所外的专业人士组成,由北交所聘任。北交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比例的专职委员。上市委由不超过六十名委员组成。北交所可以根据需要对上市委委员人数和构成等进行调整。
上市委员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议:(一)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二)北交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三)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被强制退市;(四)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退市后重新上市;(五)北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编辑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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