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傅苏颖
5月23日,央行发布《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人民银行决定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自2018年6月11日起,首先在江苏省泰州市及下辖县(市、区)、浙江省台州市及下辖县(市、区)试点。
《通知》称,试点地区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身份、开户意愿真实性以及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后,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后续办理变更、撤销业务也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无需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核准。
央行称,通过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模式,为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通知》明确,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业务。银行作为存款人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业务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通知》称,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同时,强化银行账户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督促银行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账户转移违法犯罪资金。
《通知》称为维护银行账户管理秩序,按照先企业、后其他单位,先基本存款账户、后其他银行账户,先调整事前审核、后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的原则,分阶段、稳妥有序推进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