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小笋
据同花顺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各类监管机构处罚的违规行为中,有超过50起涉及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等经营末梢并表之后,其资产、利润被合并进上市公司报表,但风险是否被同步纳入管控视野,却引人深思。
部分公司重财务并表、轻治理并表。收购完成后,子公司的关注焦点集中在利润何时并表、业绩承诺能否兑现等,却没有把母公司成熟的风控和信息披露制度同步移植到公司内部。“制度不统一、系统不打通”的状态,使子公司成为总部治理体系之外的孤岛和风险滋生地。
末梢失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上市公司要把制度和人“沉”到末梢,以三道防线补齐治理短板。
其一,上市公司应推动子公司与总部治理体系一体化。财务审批权限、用章管理、关联交易认定、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决策、信息披露内部报告线等合规要求,要统一嵌入子公司决策流程。制度不能只写在总部的手册里,要落在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中。
其二,上市公司对异常信息要保持应有的警惕。母公司要建立覆盖子公司的异常信息监测与报告机制,对偏离常规、缺乏商业逻辑的数据变化保持敏感。对可能出现的环保、税务等风险,一旦发现疑点便及时穿透核查、查深查透,把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而非等到风险爆发、处罚落地之后再作补救。
其三,权责统一,问责要形成闭环。子公司负责人是本单位合规的第一责任人,既要被赋予授权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也要对违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上市公司应将问责机制延伸到经营末梢,明确违规情形的责任认定与追责标准。
公司治理没有“末梢豁免”,一次末梢失控,最终要由全体股东共同买单。上市公司应当以暴露的子公司违规行为为镜鉴,把治理体系从报表合并推向实质融合,让每一个经营单元都在阳光之下运行,这既是对投资者负责,也是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