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评论频道 > 股市热评 > 正文

上市公司高送转方案设“禁披期”

2018-11-25 23:49  来源:证券日报 孟珂

    ■本报见习记者 孟珂

    日前,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简称《指引》)。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持续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引导市场回归价值投资的又一重要举措。

    广发证券首席分析师戴康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高送转反映了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持续高成长的信心,严监管下高送转股票与业绩挂钩程度变高,这有助于高送转回归理性。

    据了解,市场普遍诟病的大股东借助高送转“抬轿式”减持、限售股解禁前后披露高送转等现象,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指引》明确规定,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前三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三个月存在减持计划,或者在所持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限售期届满前后三个月内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指引》还规定,相关股东应当披露未来3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以及未来4个月至6个月的减持计划,并作为承诺事项予以遵守,以约束利用高送转配合减持的行为,为投资者明晰其中潜藏的减持风险等。

    一位来自天风证券的分析师表示,从近两年市场的整体情况可以看到,监管层对高送转乱象的整治取得了显著效果。

    “高送转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及流通股本增加,股价降低,吸引资金量低的中小投资者,有助于提高市场活跃度,业绩挂钩后流动性提振效果更佳。”戴康表示。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

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