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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破发开启定价机制改革大门

2018-11-13 08:22  来源:牛兄弟公号

    截至11月9日上周五,今年首发上市的94只次新股,目前已有11只破发,目前仍有不少次新股在破发边缘。虽然多数人认为新股破发不是件好事情,但牛兄弟却认为,新股破发也有其积极因素,一方面给投资者上了一堂很好的风险教育课,打破了“新股不败”的神话,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新股定价机制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回顾我国股市新股定价发行,可谓是一波三折。

    1991-1993年,新股配售采取发售认购证方式;1994-1995年,新股配售初步尝试上网竞价发行,但最终因市场不成熟而暂停;1995年以后,新股发行进行上网定价抽签;1999年7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规定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的新股,可采用上网发行与法人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开启了新股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的先河,也是“询价制”的前身。

    2004年,证监会正式将询价制度引入新股发行;2009年证监会改进询价机制,在弱化锁定期的同时规定网下配售对象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并完善了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2013年证监会取消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并提出了过高报价的剔除方法;2015年,证监会取消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而且,2015年以来,新股定价基本都以23倍市盈率作为参考。

    牛兄弟认为,当前,在新股发行实现常态化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询价制度,逐步放松对A股IPO定价限制,发挥市场对发行价格和发行规模的决定性作用。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进一步加强市场的制度建设和环境改善。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管才能约束上市公司、承销商和投资者的行为。

    其次,强化监管,进一步完善机构询价机制,规范机构投资者行为,提升市场化发行机制的价格发现功能。加强监管力度,严打询价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内幕操纵,提升新股发行定价效率。

    第三,完善IPO定价机制,应增加询价对象的数量,并增加国际投资者询价的数量和比例,适当引入中小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的一部分。

    另外,牛兄弟认为,我国IPO定价机制改革的方向是实现市场化,但同时也不能放弃对股票市场的行政化调控,推进IPO定价机制改革,需要市场化运行和行政化监管的有机结合。

    当前,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步伐越来越快,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地位越发重要,我们应当尽快完善规范新股发行的定价机制,通过全面的制度设计,让其为构建国内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制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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