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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光伏开发试点 谨防“把经念歪了”

2021-06-25 01:18  来源:证券时报电子报

    证券时报记 者刘灿邦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拟在全国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通知明确了各类建筑屋顶面积可安装光伏比例,其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顶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

    这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机构也给出了较为乐观的测算,按试点方案的最低比例要求,全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合计超过600GW。

    由此,A股相关概念股近几个交易日轮番炒作。然而,投资者需要警惕的风险是,政策对试点地区有较高的要求,例如,要有比较丰富的屋顶资源、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等。因此,大部分县(市、区)要达到上述标准比较困难。

    从政策的效果来看,这项新政可能引发分布式光伏市场格局变化。由于分布式光伏存在资源分布散、装机规模小、后期管理难等问题,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民企是分布式项目开发的主力军,央企、国企参与度较低。不过,上述政策将分散的屋顶资源打包并实施整县推进,业内普遍预计,这给央企、国企入场提供了良好契机。

    事实上,相关企业已在布局。以中国石化为例,今年以来先后与多家光伏企业签约,合作内容就包括“因地制宜实施分布式光伏”等。此外,据报道,山东计划以三县对应三家央企、国企的方式推动整县分布式光伏的试点。福建提出了“一企包一县”的建设模式。然而,市场质疑采取“一刀切”式的项目包干,是否“把经念歪了”?这也直接加剧了各方参与者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能否遵循市场化原则的担忧。

    事实上,屋顶资源分散、屋顶业主诉求多元都给分布式光伏的推进带来了困难,由一家企业包揽全县所有项目的做法是否妥当值得商榷。只有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才能为屋顶业主提供最佳的产品与服务。而不应该将户用光伏强行纳入单一开发主体,应该维护好屋顶业主方与项目投资方双向选择的权力。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政策,实际上也在围堵这类漏洞。通知提出,试点县(市、区)政府的工作要积极协调落实屋顶资源,营造良好政策和营商环境等。由此可见,参与各方更应把工作重点放到整合屋顶资源、打通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难的相关痛点上,切勿“把经念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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