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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他人参与配资 上海中期被责令整改

2019-10-15 01:03  来源:证券日报 王宁

    ■本报记者 王宁

    即便是在震荡市背景下,配资行为仍然无处不在。日前,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期”)发布公告称,公司西安营业部员工存在宣传和诱导他人参与配资的行为,反映出合规管理和内控存在缺陷,根据监管条例规定,责令公司西安营业部改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证券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此次违规行为在于公司员工在接受调查时拒不配合,居间人参与配资行为的情况,目前公司西安营业部已处于整改阶段,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报告。

    多项违规行为被查处

    日前,上海中期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陕西监管局关于对公司西安营业部及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收到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第一时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西安营业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落实整改工作,按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了解,上海中期于十一长假前收到多张处罚决定,公司西安营业部员工张伟存在违规行为,这说明公司西安营业部在管理及内控方面存在问题,同时,FISS系统填报的2018年度《总部及分支机构经营报表》投资者开户数量与实际不符,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此外,未向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报备年度反洗钱培训和宣传落实情况报告。李大江作为营业部负责人,负责营业部的全面管理,营业部上述违规行为表明李大江未能勤勉尽责、谨慎地履行工作职责。

    陕西证监局决定,责令公司西安营业部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合规管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于10月31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对李大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其本人应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分析营业部违规问题产生原因,以及相关合规、内控制度体系存在的缺陷,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对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张伟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刻反省违规行为产生原因,并自查是否存在对其他客户的违规行为,如存在,应一并立即自行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妥善做好相关客户服务工作。

    目前,上海中期已接受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事实上,此前本报就曾“股票和期货配资调查”做过多次提醒,投资者切勿追求利润而不顾投资风险,应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来确定投资情况。

    有业内人士指出,判断配资是否为诈骗应当侧重几个特征,一是低利息,甚至还有免息操作的体验机会;二是高杠杆,基本上杠杆都高达十倍;三是配资公司主体注册资金很高,但营业范围都不含金融服务;四是注册资金都是认缴制,并非实缴注册资金;五是公司显示经营异常记录,主要涉及“注册地址联系不到人”、“没有按时报送年报”等。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已对诈骗、金融诈骗的犯罪行为有所解释,依据不同类别有不同程度的界定。同时,目前将股票和期货配资多以民间借贷的情况作为处理。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逾50亿元

    就在上海中期发布处罚公告的同时,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中心”)股转中心提交了摘牌的申请。上海中期表示,公司挂牌两年多来,严格遵守股转中心各项规定,但公司根据目前的业务、所处的行业状况,同时为适应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降低新三板信息披露带来的直接、间接成本,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中心批准的时间为准。

    据悉,上海中期目前在册股东共两家,分别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66.67%)及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33.33%)。根据今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3亿元,同比增长16.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3.34万元,同比减少85.86%。截至今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9.61亿元。

    上海中期表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7.44亿元,增幅为16.96%,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风险管理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期资本”)业务的大幅增长。上半年,上期资本的营业收入增加了7.35亿元,主要涉及基差交易、仓单买卖等项业务。目前,期货行业正在推进“期货+场外期权”业务,助力期货扶贫与服务实体经济,上期资本的营业收入料将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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