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尚伃
4月12日晚间,券商再融资事项又有新进展,浙商证券可转债、长城证券定增双双获证监会核准批复。
其中,浙商证券于4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9号),就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长城证券也于4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6号),内容如下: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31亿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编辑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