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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尚伃
3月17日晚间,东方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0号,以下简称“批复”),就公司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6.71亿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东方证券此次A股、H股配股拟募资不超过168亿元。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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