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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进入“快车道”?尚需等待IPO政策明朗

2018-03-07 07:4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关于独角兽在A股上市的相关消息经相关媒体曝出后,引起了业内疯狂讨论。而随着富士康本周四将“闪电”上会,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态证监会在支持“四新”企业上市制度上会有创新,这令资本开始畅想新的新股发行时代来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梳理过往案例以及相关政策发现,对于新经济产业的扶持力度,的确在不断加强。

    富士康“跑步”IPO

    几乎缩短了大半年的时间周期,富士康IPO的速度超乎想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月1日,刚刚上报招股书申报稿的富士康,22日其招股书已经进入“预披露更新”状态,本周四,富士康将“亮相”发审委,不足40天就走完IPO申报流程,而这在以往,一般都会用到半年甚至半年以上的时间。富士康的IPO进程,彰显国内对新经济发展的重视。

    富士康“闪电”IPO的同时时,业内政策消息也是在不断的“刷新”。

    2月28日,市场曝出关于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这四大新经济领域的拟上市企业中,市值达到一定规模的“独角兽”企业,将获得监管利好的消息。

    “我跟朋友了解到,该消息目前还比较模糊,看不同的理解,但是唯一可以确定是今年的确在加大新经济的扶持力度,深交所日前发布的发展战略纲要也提到了针对创新创业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和股权特点,推动完善IPO发行上市条件,扩大创业板包容性。所以,今年A股市场肯定会有更多的新经济企业快速上市,富士康只是个开始。”一位深圳不愿具名私募经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那么,何为独角兽企业?据了解,该概念是2013年由风险投资家AileenLee创造出来,以神话动物来代表成功企业,一般来讲就是估值在10亿美元以上的初创企业。

    2017年三季度,德勤中国发布了《中美独角兽研究报告》,报告中对全球22个国家独角兽企业进行了调查分析,中国独角兽数量高达98家,几乎与美国不分上下,包括企业有滴滴出行、小米、陆金所、大疆以及今日头条等。

    一方面是富士康快速IPO,另一方面是吹风独角兽企业IPO将有“通道”,相比以往的A股发行市场,这的确算的是一件突破性的大事件。

    政策积极推进大力扶持

    富士康IPO进程的快速推进,说明对于新经济扶持的政策,近年来的确改变了不少。

    2014年深交所提出,在创业板设立专门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上市,进一步拓展创业板对创新经济、新兴产业的覆盖面。随后不久,上交所也在提出战略新兴板,计划战略新兴板初期任务是承载中概股的回归;未来会淡化盈利要求,可以支持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上市。

    然而,2015年A股市场展开了对科技股、特别是中概概念股的非理性炒作,创业板泡沫不断加大,最终方案还没实施就叫停。

    随着A股市场经历阵痛后的稳步发展,今年1月,上交所副理事长张冬科介绍2018年上交所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时就称,要积极拥抱新经济,是今年上交所发展的重点任务。下一步要逐步把上交所市场建设成为具有多层次、包容性的新蓝筹市场。

    1月底,在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上,证监会提出,要以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导向,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2月9日,深交所也首次正式对外发布战略规划纲要。其指出,到2020年,深交所多层次市场定位将更加清晰,板块功能充分发挥,中小创企业成长性突出,从现货到衍生品的产品线更加完整,市场投融资功能更加完备,对创业创新和高科技企业更加包容,吸引力显著提高,成为中国新经济的主场。

    春节后的2月23日,港交所正式公布了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赴港上市的第二轮市场咨询方案。对于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同股不同权架构公司以及欲将香港地区作为第二上市地的公司,赴港上市的前景变得更加清晰。

    日前,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也表态,今年证监会在支持“四新”企业上市制度上会有创新。

    不难发现,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沉淀,今年已经形成了多方面的对新经济产业的扶持,不过对于系统性的政策建设上,有业内人士也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股发行核准制度下,相对上市门槛较高,企业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上市融资。这对于一些经营模式是先占领市场、后盈利的生物科技、互联网企业来说,很难达到现有的上市标准。这也是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一批独角兽企业选择在海外市场上市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海外市场IPO一般都是注册制,对于企业是否盈利没有太多的限制。但在新股发行仍施行核准制的背景下,要想这四类独角兽企业在内地IPO,就要有相应的制度创新安排,例如开通IPO绿色通道接纳这些尚处于创业、烧钱阶段的独角兽企业,并降低企上市门槛。与此同时,还应尽快提高监管政策和标准的稳定性、包容性,对于不符合“独角兽”企业发展规律的强制分红等,可以暂时不过分倡导。”

    上海巨潮资产创始合伙人赵公明也指出,“近期监管层传达资本市场助力中国新经济政策,支持已经在境外上市的、有战略价值的大型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证券。不过,能够实现海外中概股独角兽企业快速回归的方式,显然通过私有化的方式短期还很难实现,可能通过突破现有发行方式来实现,比如推出CDR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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