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8-03-09 00:00 来源: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8-008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4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78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91,0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36,041,96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549,03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2月13日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09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募集资金使用 备案号
元) 金额(万元)
1 配电电器生产线 37,033.63 18,016.1038 汇发改备【2016】
项目 14号
2 市场营销品牌建 5,012.80 5,012.8000 汇发改备【2016】
设项目 15号
3 研发中心建设项 8,026.00 8,026.0000 深南山发改备案
目 【2016】0192号
合计 50,072.43 31,054.9038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