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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家汇: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8-01-22 00:00  来源:中证网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确认意见 二〇一八年 1 月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在本文中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御 指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湖南御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家汇 御家汇有限 指 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湖南御家汇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 指 御家汇有限、御家汇 御泥坊 指 湖南御泥坊化妆品有限公司 御家投资 指 湖南御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汀汀咨询 指 长沙汀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御投投资 指 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御投贰号 指 长沙御投贰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御投叁号 指 长沙御投叁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花瑶花生物 指 湖南花瑶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御泥坊生物 指 湖南御泥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御家汇网络 指 湖南御家汇网络有限公司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红土创投 指 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顺为资本 指 SHUNWEI VENTURES(HONG KONG)LIMITED 前海投资 指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天职国际、会计师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沃克森 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 本说明 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本说明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本说明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 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3-2-2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jiahui Co., Ltd.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跃锋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 日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9 栋 1 层 101 号 邮 编:410006 电 话:0731-85902285 传 真:0731-85902285 网 址:www.yujiahui.com 二、御家汇及其前身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御家汇系由其前身御家汇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御家汇有限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由戴跃锋、御家投资、刘海浪、戴开波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 为 2,000 万元。2016 年 8 月 27 日,御家汇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整体变更为“湖 南御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御家汇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湖南御 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意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 [2016]15063 号”《审计报告》,以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 242,282,514.67 元作为出资,按 1:0.247645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总股本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由各股东按原各自出资比例持有,其余净资产 182,282,514.67 元计入资本公 积。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分局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股本为 12,000 万元。 公司及其前身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具体如下: 3-2-3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012 年 11 月 戴跃锋、御家投资、刘海浪和戴开波 4 名股东以货币出资 公司成立首次出资 2,000 万元设立,首次缴纳资金 400 万元,实收资本 400 万 2012 年 12 月 2012 年 12 月,全体股东第二次缴纳出资额,实收资本由 400 第二期出资 万元增至 1,000 万元 2013 年 3 月 2013 年 3 月,全体股东第三次缴纳出资额,实收资本由 1,000 第三期出资 万元增至 2,000 万元 2013 年 4 月 2013 年 4 月,深创投和红土创投以货币增资 222.2222 万元 第一次增资 2014 年 8 月 2014 年 8 月,戴跃锋转让所持部分股权给刘海浪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0 月 2014 年 10 月,戴跃锋转让所持部分股权,新增股东为:御 第二次股权转让 投投资、张虎儿、朱珊;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御家汇 暨第一次更名 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刘海浪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新增股东为:顺 第三次股权转让 为资本;同时,顺为资本以货币增资 58.479589 万元 暨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戴跃锋和刘海浪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新增股 第四次股权转让 东为:御投贰号、御投叁号、汀汀咨询、黄锦峰、方骅、吴 小瑾 2016 年 7 月 2016 年 6 月,戴跃锋、刘海浪、戴开波和御投投资转让所 第五次股权转让暨 持部分股份,新增股东为:前海投资、王安全、刘璐、王歧 第三次增资 钊、王思妮;同时,前海投资以货币增资 70.5372 万元 3-2-4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016 年 9 月 2016 年 9 月,御家汇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折合 6,000 万 整体变更为 股,整体变更为御家汇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御家汇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变更为 第四次增资 12,000 万股 2017 年 2 月 2017 年 2 月,“湖南御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御家 第二次更名 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017 年 8 月,刘海浪将其持有的御家汇 1%的股份作为夫妻 第六次股权转让 共同财产分配给袁昭玲。 三、御家汇有限的设立及其股权变化情况 (一)2012 年 11 月,御家汇有限成立 1、基本情况 2012 年 10 月 20 日,戴跃锋、御家投资、刘海浪和戴开波 4 名股东一致决 定,共同出资成立湖南御家汇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00 元,其中 戴跃锋出资 15,320,000 元,御家投资出资 3,320,000 元,刘海浪出资 1,120,000 元,戴开波出资 240,00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约定首次缴纳出资额为 4,000,000 元。 2012 年 11 月 1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并核发注册号 为 43019300004806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3-2-5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1 戴跃锋 15,320,000.00 3,064,000.00 76.60% 2 御家投资 3,320,000.00 664,000.00 16.60% 3 刘海浪 1,120,000.00 224,000.00 5.60% 4 戴开波 240,000.00 48,000.00 1.20% 合 计 20,000,000.00 4,000,000.00 100.00% 2、股东的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戴跃锋、御家投资、刘海浪、戴开波向御家汇有限出资的资金均以现金方式 缴纳,均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御家汇有限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刘海浪持有的御家汇有限股权中部 分系代刘璐持有;戴开波持有的御家汇有限股权中部分系代王歧钊、王思妮持有, 详见本说明“三、御家汇有限的设立及其股权变化情况”之“(九)第五次股权 转让暨第三次增资”部分。 刘璐委托刘海浪代持股权的出资系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王歧钊、王思妮委托戴开波代持股权的出资系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3、出资的支付情况 2012 年 10 月 25 日,湖南中信高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信高新验 字(2012)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 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4,000,000 元。 (二)2012 年 12 月,第二期出资 1、基本情况 2012 年 12 月 19 日,御家汇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公司实收 资本由 4,000,000 元增至 10,000,000 元。本次新增实收资本 6,000,000 元,其中戴 跃锋缴纳 4,596,000 元,御家投资缴纳 996,000 元,刘海浪缴纳 336,000 元,戴开 波缴纳 72,000 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2 年 12 月 21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实缴出资额为 1,000 万元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6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戴跃锋 15,320,000.00 7,660,000.00 76.60% 2 御家投资 3,320,000.00 1,660,000.00 16.60% 3 刘海浪 1,120,000.00 560,000.00 5.60% 4 戴开波 240,000.00 120,000.00 1.20% 合 计 2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2、股东的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戴跃锋、御家投资、刘海浪、戴开波向御家汇有限出资的资金均以现金方式 缴纳,均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刘璐委托刘海浪代持股权的出资系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王歧钊、王思妮委托戴开波代持股权的出资系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3、出资的支付情况 2012 年 12 月 21 日,湖南中信高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信高新验 字(2012)04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 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6,000,000 元。 (三)2013 年 3 月,第三期出资 1、基本情况 2013 年 3 月 26 日,御家汇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公司实收资 本由 10,000,000 元增加至 20,000,000 元。本期新增实收资本 10,000,000 元,其中 戴跃锋缴纳 7,660,000 元,御家投资缴纳 1,660,000 元,刘海浪缴纳 560,000 元, 戴开波缴纳 120,000 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3 年 3 月 27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实缴资本为 2,000 万元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3-2-7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戴跃锋 15,320,000.00 15,320,000.00 76.60% 2 御家投资 3,320,000.00 3,320,000.00 16.60% 3 刘海浪 1,120,000.00 1,120,000.00 5.60% 4 戴开波 240,000.00 240,000.00 1.20% 合 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2、股东的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戴跃锋、御家投资、刘海浪、戴开波向御家汇有限出资的资金均以现金方式 缴纳,均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刘璐委托刘海浪代持股权的出资系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王歧钊、王思妮委托戴开波代持股权的出资系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3、出资的支付情况 2013 年 3 月 27 日,湖南中信高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信高新验字 (2013)01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3 年 3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第 三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0,000 元。 (四)2013 年 4 月,第一次增资 1、基本情况 2013 年 4 月 2 日,御家汇有限及原股东与深创投、红土创投签订《增资合 同书》,深创投和红土创投共向御家汇有限投资 12,000,000 元,取得御家汇有限 注册资本 10%的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2,222,222 元。 2013 年 4 月 16 日,御家汇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本次增 资扩股。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方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投资总额(元) 备注 式 3-2-8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7,333,333.00 元 1 深创投 1,666,667.00 9,000,000.00 货币 计入资本公积 2,444,445.00 元 2 红土创投 555,555.00 3,000,000.00 货币 计入资本公积 合 计 2,222,222.00 12,000,000.00 — — 2013 年 4 月 28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实缴资本为 22,222,222 元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戴跃锋 15,320,000.00 68.94% 2 御家投资 3,320,000.00 14.94% 3 深创投 1,666,667.00 7.50% 4 刘海浪 1,120,000.00 5.04% 5 红土创投 555,555.00 2.50% 6 戴开波 240,000.00 1.08% 合 计 22,222,222.00 100.00% 2、增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此次增资系通过引进外部投资者,补充运营资金,提升公司知名度,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潜力及所处护肤品行业的良好发展前景,新老股东共同确 定本次增资后整体估值为 1.2 亿元人民币,由新股东深创投出资 1,666,667 元认 购 7.5%的股权,红土创投出资 555,555 元认购 2.5%的股权,价格公允。 3、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深创投、红土创投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 4、增资的支付情况 2013 年 4 月 28 日,湖南中信高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信高新验字 3-2-9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013)02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深创投 和红土创投新增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222,222 元,其中红土创 投出资 555,555 元,深创投出资 1,666,667 元,均以货币出资。 (五)2014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基本情况 2014 年 8 月 8 日,御家汇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戴跃锋 将所持有的 4.96%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1,102,222 元)以 1,102,222 元价格转让 给刘海浪,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4 年 8 月 8 日,戴跃锋与刘海浪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4 年 8 月 27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营 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戴跃锋 14,217,778.00 63.98% 2 御家投资 3,320,000.00 14.94% 3 刘海浪 2,222,222.00 10.00% 4 深创投 1,666,667.00 7.50% 5 红土创投 555,555.00 2.50% 6 戴开波 240,000.00 1.08% 合 计 22,222,222.00 100.00% 2、转让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出于内部整合需要,御家汇有限、刘海浪、戴跃锋三方协商一致,刘海浪将 其所持御泥坊 10%的股权以 1,519,140 元的价格转让给御家汇有限,戴跃锋将其 所持御家汇有限 4.96%的股权以 1,102,222 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海浪。本次转让完 成后,御泥坊成为御家汇有限全资子公司。经各方协商确定,此次股权转让价格 按照 1 元/注册资本进行转让,具有合理性。 3-2-10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3、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刘海浪已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4、纳税情况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出具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151)湘地证 01035928 号),自然人股东戴跃锋 已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六)2014 年 10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暨第一次更名 1、基本情况 2014 年 10 月 17 日,御家汇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股东 戴跃锋将其所持有公司 2.69%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598,533 元)作价 1,538,892 元转让给御投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 0.10%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22,667 元)作 价 122,400 元转让给张虎儿;将其所持有公司 0.09%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20,000 元)作价 108,000 元转让给朱珊,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意公司名称 变更为: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17 日,戴跃锋分别与御投投资、张虎儿、朱珊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出资额(元) 转让价款(元) 御投投资 598,533.00 1,538,892.00 戴跃锋 张虎儿 22,667.00 122,400.00 朱珊 20,000.00 108,000.00 2014 年 10 月 24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 《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戴跃锋 13,576,578.00 61.09% 3-2-11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 御家投资 3,320,000.00 14.94% 3 刘海浪 2,222,222.00 10.00% 4 深创投 1,666,667.00 7.50% 5 御投投资 598,533.00 2.69% 6 红土创投 555,555.00 2.50% 7 戴开波 240,000.00 1.08% 8 张虎儿 22,667.00 0.10% 9 朱珊 20,000.00 0.09% 合 计 22,222,222.00 100.00% 2、股权转让的转让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同次股权转让中定价不同的 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跃锋对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安排。御投投 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张虎儿、朱珊为公司员工。 本次股权转让是股权激励安排需要,御家汇有限实施的股权激励包括限制性 股权及股权期权两种激励方式,限制性股权的定价依据为根据激励对象入职时 间、职位级别、贡献程度及限制性条件的不同分别为 1 元人民币总价、5.4 元/ 注册资本、30.69 元/注册资本和 43.85 元/注册资本;股权期权的定价依据为根 据激励对象入职时间、职位级别、贡献程度及限制性条件的不同分别为 5.4 元/ 注册资本和 43.85 元/注册资本。 本次股权转让中张虎儿、朱珊受让的公司股权为股权期权行权后的激励股 权,价格为 5.4 元/注册资本,御投投资系公司员工持有公司股权的持股平台, 御投投资本次受让的股权中存在持股平台合伙人获授的限制性股权,总价为 1 元人民币,亦存在股权期权行权后的激励股权,价格为 5.4 元/注册资本,经过 加权平均数方法计算得出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2.57 元/注册资本。因此,本次股权 转让定价依据具有公允性,同次股权转让中定价不同存在合理性。 3、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御投投资、张虎儿、朱珊已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款,资金来源均为其自 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3-2-12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4、纳税情况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出具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151)湘地证 01035929 号、01035930 号、01035931 号),自然人股东戴跃锋已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七)2014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暨第二次增资 1、基本情况 2014 年 12 月 10 日,御家汇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刘海 浪将其所持有的 2.50%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555,555 元)作价 15,000,000 元转让 给顺为资本,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股权转让后公司类型变为有限责任公司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2014 年 12 月 10 日,御家汇有限、顺为资本、戴跃锋、刘海浪共同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 2014 年 12 月 10 日,御家汇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资 扩股,注册资本由 22,222,222 元变更为 22,807,017.89 元,增加的 584,795.89 元 注册资本由顺为资本认缴。 2014 年 12 月 10 日,顺为资本1与御家汇有限及原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序号 投资总额(元) 出资方式 备注 名称 (元) 顺为 25,056,254.48 元记入资 1 584,795.89 25,641,050.37 货币 资本 本公积 合计 584,795.89 25,641,050.37 - - 2015 年 1 月 12 日,湖南省商务厅出具湘商投资【2015】4 号《湖南省商务 厅关于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 2015 年 1 月 13 日,御家汇有限取得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湘商投资字【2015】4 号)。 1 顺为资本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唯一股东是 Shunwei China Internet Opportunity Fund,L.P.。 3-2-13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015 年 2 月 10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分局核准本次 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经过上述变更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戴跃锋 13,576,578.00 59.53% 2 御家投资 3,320,000.00 14.56% 3 刘海浪 1,666,667.00 7.31% 4 深创投 1,666,667.00 7.31% 5 顺为资本 1,140,350.89 5.00% 6 御投投资 598,533.00 2.62% 7 红土创投 555,555.00 2.43% 8 戴开波 240,000.00 1.05% 9 张虎儿 22,667.00 0.10% 10 朱珊 20,000.00 0.09% 合 计 22,807,017.89 100.00% 2、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刘海浪因个人资金需要,决定向顺为资本转让其所持公司部分股权。本次股 权转让价格由刘海浪与顺为资本协商确定,对应公司的整体估值为 6 亿元人民 币,具有公允性。 3、本次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及合法性、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 顺为资本已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资金来源系其自有资金,来源合 法。 4、本次增资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此次增资系通过引进外部投资者,补充运营资金,提升公司知名度,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以抓住行业发展机会,加快扩大业务规模和品牌知名度。根据 公司业务发展趋势及所处护肤品行业的良好发展前景,新老股东共同确定本次增 3-2-14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资后整体估值为 10 亿元人民币,价格公允。 5、股东的出资方式、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及合法性、增资的支付情况 顺为资本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顺为资本对御家汇有限增资的资 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2015 年 3 月 6 日,湖南锦鑫恒润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湘锦鑫验字(2015)第 YA03-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3 月 4 日,公司已收到顺为资本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84,795.89 元,顺 为资本以货币出资 584,795.89 元。 6、纳税情况 根据长沙市高新区地税局纳税服务分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 明》((141)湘地证 00210525 号),自然人股东刘海浪已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应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2015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1、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24 日,御家汇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股东戴跃 锋将其所持有公司 17.75%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4,049,076 元)作价 1 元转让给 御家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 15%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3,421,053 元)作价 1 元 转让汀汀咨询;将其所持有公司 5.8%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1,322,951 元)作价 29,314,155 元转让给御投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 0.82%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186,113 元)作价 3,888,123 元转让给御投贰号;将其所持有公司 1.14%的股权(对 应的出资额 260,305 元)作价 10,439,459 元转让给御投叁号;将其所持有公司 0.20%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46,667 元)作价 252,000 元转让给朱珊;将所其持 有公司 0.19%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43,629 元)作价 235,600 元转让给张虎儿; 将其所持有公司 1.75%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400,000 元)作价 2,160,000 元转让 给黄锦峰;将其所持有公司 1.67%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380,117 元)作价 10,166,949 元转让给方骅;将所其持有公司 0.2%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45,614 元)作价 1,500,064 元转让给吴小瑾。一致同意股东刘海浪将其所持有公司 1% 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228,070 元)作价 7,000,000 元转让给方骅。其他股东放 3-2-15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弃优先受让权。 2015 年 12 月 24 日,戴跃锋分别与御家投资、汀汀咨询、御投投资、御投 贰号、御投叁号、朱珊、张虎儿、黄锦峰、方骅、吴小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刘海浪与方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出资额(元) 转让价格(元) 御家投资 4,049,076.00 1.00 汀汀咨询 3,421,053.00 1.00 御投投资 1,322,951.00 29,314,155.00 御投贰号 186,113.00 3,888,123.00 御投叁号 260,305.00 10,439,459.00 戴跃锋 朱珊 46,667.00 252,000.00 张虎儿 43,629.00 235,600.00 黄锦峰 400,000.00 2,160,000.00 方骅 380,117.00 10,166,949.00 吴小瑾 45,614.00 1,500,064.00 小计 10,155,525.00 57,956,352.00 刘海浪 方骅 228,070.00 7,000,000.00 2015 年 12 月 25 日,湖南省商务厅出具湘商投资【2015】205 号《湖南省商 务厅关于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变更 事宜。公司取得了湖南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长沙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000558312826 号《营业执照》。 经过上述变更,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3-2-16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1 御家投资 7,369,076.00 32.31% 2 戴跃锋 3,421,053.00 15.00% 3 汀汀咨询 3,421,053.00 15.00% 4 御投投资 1,921,484.00 8.42% 5 深创投 1,666,667.00 7.31% 6 刘海浪 1,438,597.00 6.31% 7 顺为资本 1,140,350.89 5.00% 8 方骅 608,187.00 2.67% 9 红土创投 555,555.00 2.43% 10 黄锦峰 400,000.00 1.75% 11 御投叁号 260,305.00 1.14% 12 戴开波 240,000.00 1.05% 13 御投贰号 186,113.00 0.82% 14 张虎儿 66,296.00 0.29% 15 朱珊 66,667.00 0.29% 16 吴小瑾 45,614.00 0.20% 合 计 22,807,017.89 100.00% 2、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同次股权转让中定价不同的 原因及合理性 (1)戴跃锋向御家投资、汀汀咨询转让股权 该等转让系实际控制人戴跃锋持股方式调整,其将部分股权由直接持股转为 间接持股。御家投资的股东为戴跃锋及覃瑶莹(戴跃锋妻子),其中戴跃锋出资 97%,覃瑶莹出资 3%;汀汀咨询的合伙人为御家投资及戴跃锋,其中御家投资 出资 70%,戴跃锋出资 30%。 该等转让系戴跃锋持股方式调整,转让价款为 1 元人民币,具有合理性。 (2)戴跃锋向御投投资、御投贰号及御投叁号转让股权 该等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跃锋对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安排。御投投 资、御投贰号及御投叁号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转让对价参考前次顺为资本增资 3-2-17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估值,依据每个股权激励对象不同情况,由戴跃锋与御投投资、御投贰号及御投 叁号分别协商确定,御家汇有限实施的股权激励包括限制性股权及股权期权两种 激励方式,限制性股权的定价依据为根据激励对象入职时间、职位级别、贡献程 度及限制性条件的不同分别为 1 元人民币总价、5.4 元/注册资本、30.69 元/注 册资本和 43.85 元/注册资本;股权期权的定价依据为根据激励对象入职时间、 职位级别、贡献程度及限制性条件的不同分别为 5.4 元/注册资本和 43.85 元/ 注册资本。 本次受让的股权中存在持股平台合伙人获授的限制性股权,总价为 1 元人民 币,亦存在股权期权行权后的激励股权,价格分别为 5.4 元/注册资本、43.85 元/注册资本,经过加权平均数方法计算得出的每股转让价格为御投投资 22.16 元/注册资本、御投贰号 20.89 元/注册资本、御投叁号 40.10 元/注册资本。因 此,戴跃锋转让股权给御投投资、御投贰号及御投叁号的定价具有合理性。 (3)戴跃锋向朱珊等 5 人转让股权 该等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跃锋对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安排。朱珊等 5 人为公司员工。 戴跃锋转让给朱珊、张虎儿、黄锦峰的股权为股权期权行权后的激励股权, 价格为 5.4 元/注册资本。 戴跃锋转让给吴小瑾的股权包括 1 元人民币总价的限制性股权和价格为 43.85 元/注册资本的限制性股权,两种限制性股权对应的限售期限不同。 戴跃锋转让给方骅的股权包括 1 元人民币总价的限制性股权和价格为 30.69 元/注册资本、43.85 元/注册资本的限制性股权,三种限制性股权对应的限售期 间不同。 上述股权转让由于各激励对象入职时间、职位级别、贡献程度及股权限制性 条件的不同,确定的转让价格亦不同,具有合理性。 (4)刘海浪向方骅转让股权 刘海浪因个人资金需要,决定向方骅转让其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价格系 3-2-18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5)本次股权转让中定价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前所述,本次股权转让中同时存在股东调整持股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股 东为取得资金转让股权三种不同目的的股权转让,因此,各股权转让的定价不同, 具有合理性。 3、本次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及合法性、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 御家投资、汀汀咨询、御投投资、御投贰号、御投叁号、朱珊、张虎儿、黄 锦峰、方骅、吴小瑾已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本次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 源均系其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4、纳税情况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出具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151)湘地证 01035932 号、01035933 号、01035934 号、01035935 号、01035936 号、01035937 号、01035938 号、01035939 号、01035940 号、01035941 号),自然人股东戴跃锋已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出具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151)湘地证 01036546 号),自然人股东刘海浪 已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九)2016 年 7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暨第三次增资 1、基本情况 2016 年 6 月 28 日,御家汇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决定同意股东刘 海浪将其所持公司 0.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 114,035 元)无偿转让给刘璐; 股东戴跃锋将其所持有公司 2%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 456,140 元)作价 70,000,000 元转让给前海投资;股东戴开波将其所持有公司 0.12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8,896 元)无偿转让给王歧钊,将其所持有公司 0.048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1,107 元)无偿转让给王思妮;股东御投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 0.2338%的股权(对 应出资额 53,323 元)作价 288,000 万转让给王安全;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3-2-19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同意前海投资新增投资 108,247,423 元,取得公司 3%的股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 23,512,390 元。 2016 年 4 月 18 日,刘海浪和刘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6 月 28 日,戴开波与王歧钊、王思妮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御 投投资与王安全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戴跃锋和前海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 合同》,御家汇有限及全体股东与前海投资签署了《增资合同书》。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出资(元) 转让价格(元) 刘海浪 刘璐 114,035.00 0.00 戴跃锋 前海投资 456,140.00 70,000,000.00 戴开波 王歧钊 28,896.00 0.00 戴开波 王思妮 11,107.00 0.00 御投投资 王安全 53,323.00 288,000.00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方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总额(元) 备注 (元) 式 107,542,051.00 元记 1 前海投资 705,372.00 108,247,423.00 货币 入资本公积 合计 705,372.00 108,247,423.00 — — 2016 年 7 月 13 日,湖南省商务厅出具了湘商投资【2016】110 号《湖南省 商务厅关于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及变更经营范围等事项的批 复》。 2016 年 7 月 15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换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6 年 7 月 15 日,御家汇有限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分局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000558312826 号《营业执照》。 3-2-20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经过上述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御家投资 7,369,076.00 31.34% 2 汀汀咨询 3,421,053.00 14.55% 3 戴跃锋 2,964,913.00 12.61% 4 御投投资 1,868,161.00 7.95% 5 深创投 1,666,667.00 7.09% 6 刘海浪 1,324,562.00 5.63% 7 前海投资 1,161,512.00 4.94% 8 顺为资本 1,140,350.89 4.85% 9 方骅 608,187.00 2.59% 10 红土创投 555,555.00 2.36% 11 黄锦峰 400,000.00 1.70% 12 御投叁号 260,305.00 1.11% 13 戴开波 199,997.00 0.85% 14 御投贰号 186,113.00 0.79% 15 刘璐 114,035.00 0.49% 16 朱珊 66,667.00 0.28% 17 张虎儿 66,296.00 0.28% 18 王安全 53,323.00 0.23% 19 吴小瑾 45,614.00 0.19% 20 王歧钊 28,896.00 0.12% 21 王思妮 11,107.00 0.05% 合计 23,512,390.00 100.00% 2、御家汇有限设立时股权代持情况说明 御家汇有限设立前,相关股东曾通过御家汇网络、花瑶花生物、御泥坊生物 从事护肤品经营业务,具体股权情况如下: 姓名 御家汇网络 花瑶花生物 御泥坊生物 3-2-21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额(万元) (%) 额(万元) (%) (万元) (%) 戴跃锋 140.00 70.00 446.00 44.60 214.25 42.85 李小玲 - - 444.00 44.40 214.75 42.95 张虎儿 60.00 30.00 - - - - 戴开波 - - 70.00 7.00 35.00 7.00 刘 璐 - - 30.00 3.00 30.00 6.00 王歧钊 - - 10.00 1.00 5.00 1.00 王思妮 - - - - 1.00 0.20 合 计 200.00 100.00 1,000.00 100.00 500.00 100.00 注:李小玲所持花瑶花生物、御泥坊生物股权均为代刘海浪持有,李小玲与刘海浪系母 子关系;张虎儿所持御家汇网络股权为代戴跃锋持有。 在深创投的建议下,2013年4月,戴跃锋、刘海浪签署《湖南御泥坊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重组之框架协议书》,约定将御泥坊生物及其关联公司 资产转入新设主体,并注销相关关联公司。该协议由深创投代表见证。 在新设主体御家汇有限的重组过程中,为简化操作,刘海浪、刘璐两人约定 以刘海浪名义统一持有御家汇有限的股权;戴开波、王歧钊、王思妮三人约定以 戴开波名义统一持有御家汇有限的股权。 2016 年,御家汇有限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确保股权的清晰,刘 海浪与刘璐签署《股权转让暨股权代持还原协议》,将其所持御家汇有限 0.5%的 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 114,035 元)无偿转让给刘璐以解除双方之间存在的股 权代持关系;戴开波与王歧钊签署《股权转让暨股权代持还原协议》,将其所持 御家汇有限 0.12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8,896 元)无偿转让给王歧钊以解除双 方之间存在的股权代持关系;戴开波与王思妮签署《股权转让暨股权代持还原协 议》,将其所持御家汇有限 0.048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1,107 元)无偿转让给 王思妮以解除双方之间存在的股权代持关系。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刘海浪与刘璐之间、戴开波与王歧钊之间、戴开波与 王思妮之间曾存在的股权代持关系全部解除。 刘海浪、刘璐,戴开波、王歧钊、王思妮确认,上述股权代持及解除均系有 3-2-22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戴跃锋向前海投资转让股权 戴跃锋因个人资金需要,决定向前海投资转让其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价 格系由戴跃锋与前海投资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2)御投投资向王安全转让股权 王安全于 2013 年 3 月入职,2014 年 8 月离职,其认缴御投投资出资 288,000 元,为有限合伙人。2016 年 6 月,经御投投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王安全退 出合伙企业,御投投资与王安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御投投资同 意将其持有御家汇有限 0.2338%的股权暨 53,323 元的出资额以 288,000 元价格转 让给王安全。本次转让系王安全调整持股方式,由通过御投投资间接持有御家汇 有限股权转为直接持股,股权转让定价具有合理性。 (3)刘海浪向刘璐转让股权,戴开波向王歧钊、王思妮转让股权 御家汇有限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刘海浪持有的御家汇有限股权中部 分系代刘璐持有;戴开波持有的御家汇有限股权中部分系代王歧钊、王思妮持有。 本次刘海浪向刘璐转让股权,戴开波向王歧钊、王思妮转让股权均系原股权 委托代持的还原,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刘海浪与刘璐之间、戴开波与王歧钊之 间、戴开波与王思妮之间曾存在的股权代持关系全部解除。 由于上述股权转让系股权代持关系的解除,因此,股权转让价格为无偿,具 有合理性。 (4)本次股权转让中定价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前所述,本次股权转让中同时存在股东调整持股方式、股权代持还原、股 东为取得资金转让股权三种不同目的的股权转让,因此,各股权转让的定价不同, 具有合理性。 4、本次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及合法性、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 3-2-23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前海投资、王安全已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本次股权转让款的资金 来源系其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5、本次增资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本次增资的原因系通过引进外部投资者,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以抓住行业发展机会,继续加快扩大业务规模和品牌知名度。 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系由各方协商确定,因公司已制定明确上市计划,业绩 保持持续增长,故本次增资时公司的估值有较大提升,价格公允。 6、股东的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及合法性、增资的支付情况 前海投资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前海投资对御家汇有限增资的资 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2016 年 7 月 15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验字(2016)13626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止,御家汇有限已收到前海投资缴纳的出资额 108,247,423.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705,372 元, 余额合计人民币 107,542,051 元作为资本公积,全部以货币出资。 7、纳税情况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出具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151)湘地证 01035953 号),自然人股东戴跃锋 已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出具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151)湘地证 01036547 号),自然人股东刘海浪 已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出具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151)湘地证 01036548 号、01036549 号),自然 人股东戴开波已缴纳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十)2016 年 9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2-24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1、基本情况 2016 年 8 月 27 日,御家汇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整体变更为“湖南御家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御家汇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湖南御家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意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15063 号”《审 计报告》,以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 242,282,514.67 元作为出资,按 1:0.247645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总股本 6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由各股东 按原各自出资比例持有,其余净资产 182,282,514.67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 年 9 月 10 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 克森”)出具沃克森评字【2016】第 0921 号《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司拟变更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御家汇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38,145.52 万 元。 2016 年 9 月 12 日,御家汇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湖南御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议案,选举了 公司董事、监事。 2016 年 9 月 12 日,天职国际出具了编号为天职验字(2016)16342 号的《验 资报告》,对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 2016 年 9 月 18 日,湖南省商务厅出具了湘商投资【2016】162 号《湖南省 商务厅关于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2016 年 9 月 19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换发批准号为商外资湘审字【2015】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6 年 9 月 21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分局核准御家 汇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000558312826 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成立时,各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御家投资 18,804,748 31.34% 3-2-25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 汀汀咨询 8,730,000 14.55% 3 戴跃锋 7,566,002 12.61% 4 御投投资 4,767,259 7.95% 5 深创投 4,253,078 7.09% 6 刘海浪 3,380,078 5.63% 7 前海投资 2,964,000 4.94% 8 顺为资本 2,910,000 4.85% 9 方骅 1,552,000 2.59% 10 红土创投 1,417,691 2.36% 11 黄锦峰 1,020,738 1.70% 12 御投叁号 664,258 1.11% 13 戴开波 510,362 0.85% 14 御投贰号 474,932 0.79% 15 刘璐 291,000 0.48% 16 朱珊 170,124 0.28% 17 张虎儿 169,177 0.28% 18 王安全 136,072 0.23% 19 吴小瑾 116,400 0.19% 20 王歧钊 73,738 0.12% 21 王思妮 28,343 0.05% 合计 60,000,000 100.00% 2、纳税情况 根据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 税证明》,发行人股东汀汀咨询的各合伙人、戴跃锋、御投投资的各合伙人、刘 海浪、方骅、黄锦峰、御投贰号的各合伙人、御投叁号的各合伙人、戴开波、刘 璐、朱珊、张虎儿、王安全、吴小瑾、王歧钊、王思妮已缴纳本次整体变更为股 份公司的个人所得税。 (十一)2016 年 12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2-26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1、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 20 日,御家汇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6,000 万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6,000 万股。转增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 6,000 万股变更为 12,000 万股,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 2016 年 12 月 5 日,御家汇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12 日,天职国际出具了编号为天职验字[2016]18036 号的《验 资报告》,对本次新增股本进行了验证。 2016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长沙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000558312826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御家投资 37,609,496 31.34% 2 汀汀咨询 17,460,000 14.55% 3 戴跃锋 15,132,004 12.61% 4 御投投资 9,534,518 7.95% 5 深创投 8,506,156 7.09% 6 刘海浪 6,760,156 5.63% 7 前海投资 5,928,000 4.94% 8 顺为资本 5,820,000 4.85% 9 方骅 3,104,000 2.59% 10 红土创投 2,835,382 2.36% 11 黄锦峰 2,041,476 1.70% 12 御投叁号 1,328516 1.11% 3-2-27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13 戴开波 1,020724 0.85% 14 御投贰号 949,864 0.79% 15 刘璐 582,000 0.48% 16 朱珊 340,248 0.28% 17 张虎儿 338,354 0.28% 18 王安全 272,144 0.23% 19 吴小瑾 232,800 0.19% 20 王歧钊 147,476 0.12% 21 王思妮 56,686 0.05% 合计 120,000,000 100.00% 2、纳税情况 根据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 税证明》,发行人股东汀汀咨询的各合伙人、戴跃锋、御投投资的各合伙人、刘 海浪、方骅、黄锦峰、御投贰号的各合伙人、御投叁号的各合伙人、戴开波、刘 璐、朱珊、张虎儿、王安全、吴小瑾、王歧钊、王思妮已缴纳本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个人所得税。 发行人的上述股东中,前海投资的各合伙人以及顺为资本尚未缴纳 2016 年 9 月发行人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时以及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所得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前海投资已出具承诺“本企业作为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前身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承诺本企业所有自然人合伙人将依法 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以自有资金缴纳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御家 汇及御家汇转增股本过程中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如本企业合伙人未依法缴纳上述 个人所得税,日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认定或要求本企业合伙人缴纳或补缴相应税 款时,本合伙企业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应缴纳或补缴的税款及因 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以避免给御家汇或御家汇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或影响。 顺为资本已出具承诺“本企业作为御家汇及其前身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司 的股东,承诺本企业将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以自有资金缴纳湖南御家汇科技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御家汇及御家汇转增股本过程中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如本企 3-2-28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业未依法缴纳上述所得税,日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认定或要求本企业缴纳或补缴 相应税款时,本企业将允许御家汇扣留利润分红款项代缴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御家汇及御家汇转增股本过程中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以避免给御 家汇或御家汇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或影响。” (十二)2017 年 2 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7 年 1 月 19 日,御家汇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湖南御家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3 日,御家汇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2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长沙市工商局高 新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000558312826 的《营业执照》。 (十三)2017 年 8 月,第 6 次股权转让 1、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31 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湘 0104 民 初 4301 号《民事调解书》,在岳麓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刘海浪将其持有的御家 汇 1%的股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给袁昭玲。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御家汇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御家投资 37,609,496 31.34% 2 汀汀咨询 17,460,000 14.55% 3 戴跃锋 15,132,004 12.61% 4 御投投资 9,534,518 7.95% 5 深创投 8,506,156 7.09% 6 前海投资 5,928,000 4.94% 7 顺为资本 5,820,000 4.85% 3-2-29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8 刘海浪 5,560,156 4.63% 9 方骅 3,104,000 2.59% 10 红土创投 2,835,382 2.36% 11 黄锦峰 2,041,476 1.70% 12 御投叁号 1,328,516 1.11% 13 袁昭玲 1,200,000 1.00% 14 戴开波 1,020,724 0.85% 15 御投贰号 949,864 0.79% 16 刘璐 582,000 0.49% 17 朱珊 340,248 0.28% 18 张虎儿 338,354 0.28% 19 王安全 272,144 0.23% 20 吴小瑾 232,800 0.19% 21 王歧钊 147,476 0.12% 22 王思妮 56,686 0.05% 合计 120,000,000 100.00% 2、本次股份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股份转让系刘海浪与其前妻袁昭玲在法院调解下对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达成的一致,具有合理性。 3-2-30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设立以来股本 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确认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认真阅读了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 情况的说明,确认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戴跃锋 张虎儿 朱 珊 何广文 陈 喆 陈 楠 陈爱文 杜 晶 胡 硕 全体监事签名: 赵成梁 鲍晓莉 旷 毅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戴跃锋 张虎儿 朱 珊 何广文 吴小瑾 晏德军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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