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1-19 00:00 来源: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080 股票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18-005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市盈率水平较高,截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静态市
盈率为 159.88,滚动市盈率为 119.91,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燃气行
业市盈率。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
资。
4、近期市场较为关注天然气价格上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营天然气销售,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可能增加本公司成本。成
本上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
注本公司经营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
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
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
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
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
燃气行业市盈率。现公司再次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可能
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公告中披露的相关风险
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当前市盈率显著高于燃气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所属行业为“D45 燃气生产和供应”,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
幅较大,2018 年 1 月 18 日收盘价格为 55.88 元,自 2018 年 1 月 3
日至今累计达 12 个涨停板,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159.88,滚动市盈率为 119.91,市盈率水平已显著高于燃气行业市
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截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A 股全市场行业市盈率显示: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静态市盈率为 29.21,滚动市盈率为 33.42;公司
市盈率水平已显著高于燃气行业市盈率。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敬请
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注:以上数据来自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数
据。
(二)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政府定价导致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燃气,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送、生产供应、
服务;城市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上游企业主要为中石油等天
然气开采、销售企业,下游为各类城市天然气用户。
根据我国目前的天然气价格机制,上游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为政府
指导价,由国家发改委发布,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在国家规定的最高
价格上限范围内协商确定。公司的天然气采购价均按照上述原则与供
气单位协商确定。公司上游供气单位为中石油新疆公司,通常根据其
天然气生产成本或者采购成本、公司客户的构成情况以及中石油内部
定价标准确定,实际浮动空间较小。公司对下游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销
售价格,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除部分地区工业用户可在当
地价格主管部门所制定价格标准基础上协商定价外,其余用户销售价
格均无浮动空间。
因此,公司的天然气销售上下游价格均受到较为严格的管制,公
司向下游转移成本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如果未来公司上游采购价格
因国家发改委调整门站环节指导价格等原因而提高,而各地地方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未及时调整下游销售价格,或者下游销售价格提高幅度
小于上游采购价格提高幅度,则将导致公司毛利空间缩小,并对公司
的财务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安全风险
因公司业务特性,未来仍不能完全排除因人为操作失误、用户使
用不当或者燃气用具质量问题等发生燃气使用事故和因管道毁损引
发天然气泄漏等安全事故。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情况
瞬息万变,不能完全排除因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公司
管理效率下降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
一定的风险,存在导致项目不能如期进行或项目实施后不能达到预期
的收入和利润的风险。
除此出之外,公司还可能涉及因业务规模扩大和行业因素引致的
管理风险、气源风险、安全生产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已在《新
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揭示,同
时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