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僖)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3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1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指导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辖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并详细剖析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山东辖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山东证监局分管负责同志通报了《意见》的主要内容,指出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强调《意见》由六部委联合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惩治财务造假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将有力推动各方进一步严惩财务造假,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对山东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提出要求。一是辖区各上市公司要清醒认识财务造假的严重后果,摒除侥幸心理,坚决杜绝滥用会计政策等实施财务造假;二是要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能力,减少会计差错,严防出现“低级错误”;三是要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得到了参会上市公司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提升董监高履职尽责能力,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营造崇法守信的市场生态。
(编辑 郭之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