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丽新
11月24日,《证券日报》记者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获悉,成都住建局、司法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通知》表示,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
另外,《通知》还明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放弃已选购房源达到2次的,自其第2次放弃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此次政策提出了购房资格预审、购房登记等内容,其客观上有助于规范房屋认购流程,对于刚需购房者也具有较大的保障功能。”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比如此次政策明确,经预审具备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普通购房家庭,可凭“购房资格预审码”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间不少于2天。未取得“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不接受其报名登记。通过此类登记,可以更好地掌握购房需求,有助于房源的优先分配,尤其是对于一些热门板块的楼盘而言,更有助于规范交易秩序,防范各类暗箱操作。
“从新政的背景和目标看,主要还是针对一些网红楼盘,它们通常价格较便宜,性价比极高,摇号热度较高,新政将抑制网红盘的投机需求,进一步巩固‘房住不炒’。同时,精确到‘区’的认定标准也有引导职住平衡的作用。”同策研究院分析师丁垚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已有杭州、南京等多个重点城市针对“摇号难”的问题采取规范措施,虽然细则有所差异,但其核心要义大致相似,都是要进一步贯彻“房住不炒”,保证特定人群的购房权益,重中之重是无房刚需家庭。
“从对无房刚需家庭的房源倾斜比例来看,此次成都新政的力度空前。当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而当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至3倍之间的,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后剩余房源的60%。”丁垚表示,而杭州这一比例一般为50%,南京为30%,所以对比来看,成都此次对无房家庭的倾斜力度可谓空前。
对此,严跃进也表示,该政策实施后,可以真正使得购房房源导入到有购房刚需的人群之中,遏制了各类炒作现象。
不过,丁垚也进一步指出,从新政的影响看,新政实施后,一些改善型客户买不到这些高性价比楼盘后,又不能承受其他高价项目,那么可能会增加二手房交易。
(编辑 田冬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