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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家港股公司停牌超一年 新规设定除牌大限

2018-12-17 06:20  来源:证券时报

    12月14日,重挫近64%的金诚控股在午后1时38分短暂停止买卖,公告称将发布有关公司股价及成交量的不寻常变动及内幕消息。除了金诚控股外,上周还有靖洋集团、顺风清洁能源、中国瀚亚三家港股公司停牌。

    据同花顺统计,目前港股市场上共有101只家上市公司停牌,其中56家停牌时间超过一年,甚至出现自2010年9月停牌至今的公司。难道,港股也有任性停牌的“奇葩”?这些公司究竟为何长期停牌?港股的停牌制度与A股又有什么不同?

    9家公司停牌超过5年

    在内地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之前,A股市场上“随意停、笼统说、停时长”的停牌“老毛病”由来已久。相较而言,港股的停牌制度通常被认为比较规范,停牌时间也比较短,甚至出现过有上市公司增发H股,其H股不停牌而A股停牌的现象。不过,这并不能避免港股市场上出现长期任性停牌的“僵尸股”,也有一些公司一停就是好几年,“甚至特首换人了,投这家公司的钱还没出来。”一位业内人士说。同花顺的统计显示,目前港股市场上共有101只家上市公司停牌,其中56家停牌时间超过一年,停牌时间超过5年的有9家。

    统计显示,天然乳品停牌时间已经超过8年。公司是专业从事牧场管理、经营,乳制品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跨国集团公司。2009年,公司的前身金汇矿业引入战略投资者,计划以发行可换股债券的方式收购新西兰最大私人牧场,由于参与此次收购的3名前董事涉严重欺诈违法行为,该收购最终搁浅,公司也因未经股东批准就对收购事项进行改动等违规问题,遭到港交所谴责,于2010年9月起一直停牌。公司在2016年底就已启动清盘,目前仍处于除牌程序第三阶段。今年中,公司开始谋求卖壳复牌。6月15日,天然乳品发布公告称拟收购一家中国房地产商,并触及标的公司的反向收购,公司已于6月12日向港交所提交复牌建议。11月2日,公司公告正在回应港交所关于复牌建议的查询,不过有业内人士预计,其复牌之路充满变数,前景并不乐观。

    主营从事黄金开采业务的瑞金矿业停牌时间也已超过7年。瑞金矿业宣布自2011年5月27日起停牌,原因是涉嫌操纵股价、财务造假、人事频繁变动等等问题;直至今年10月31日,瑞金矿业公告赤峰两座金矿复产尚无具体计划或时间表,继续停牌。

    另一家停牌时间超过7年的公司是中大国际,其于2011年9月5日停牌。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就除牌决定向上市委员会提出覆核申请,除牌决定覆核聆讯于9月4日举行。9月18日,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决定拒绝接纳公司申请进一步延长时间提交新上市申请至2018年10月30日,据此,参照除牌决定,公司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被取消上市。对此,公司公告,在10月2日已向上市(上诉)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此外,停牌时间超过5年的上市公司还有2012年停牌的博士蛙国际、中国高精密,2013年停牌的王朝酒业、中国龙天集团、中国源畅等。一般来说,长期停牌原因主要是公司出现严重财政困难或未能维持足够业务运作;或是被监管机构调查、会计失当、未能刊发财务业绩及内部监控严重不足等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所致。

    港股停牌制度值得借鉴

    为应对上市公司股份长时间停牌的问题,今年5月港交所又一次修改上市规则,为“僵尸股”设下除牌大限,容许港交所在发行人持续停牌18个月后将其除牌。

    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在8月1日生效,其中一条细则可谓是专治长时间停牌上市公司的“猛药”。即在新规生效当日已连续停牌长达12个月及以上的,18个月的摘牌倒计时将从生效日期前6个月开始计算,也就是说,这类长期停牌公司如果不抓紧复牌,在新规生效后的12个月后,就会被摘牌、取消上市地位。港交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将鼓励发行人在停牌后尽快恢复股份买卖,预计未来上市公司长期停牌的数目及时间都会大幅减少。通常来说,港股上市公司停牌的原因有很多种,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类别:一种是主动按条例要求,停牌披露信息或主动申请停牌披露相关信息。另一种是被动因违规而被交易所监管要求临时或直接勒令停牌。

    近期停牌的港股公司主要是第一种情况。例如,金诚控股12月14日大跌63.86%后于1时38分起停牌,声称是为了刊发公司股价及成交量不寻常变动及内幕消息的公告;12月13日停牌的靖洋集团则公告是因为待刊发非常重大收购事项;12月11日停牌的顺风清洁能源则表示待刊发一则有关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的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及关连交易的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A+H两地上市的公司,有时会出现停牌并不同步的情况,主要是香港、内地两地交易所将根据各自的规则,决定A+H股上市公司在各自市场是否需要实施停牌。这种非对称停牌的现象并不少见。例如,2015年12月18日,因筹划资产重组,郑煤机A股、H股同时停牌,随后尽管相关交易仍在讨论磋商之中,但其H股在2016年1月12日已先行复牌,而其A股直至2016年4月8日才复牌,A、H停牌时间相差接近3个月;2017年10月31日,白云山的A股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而白云山H股仅发布了一个关于内幕信息公告后继续正常交易,并未停牌。

    东方证券表示,随着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不断融合,具有明显特色的港交所的停、复牌制度中的合理内容值得我们借鉴。对于停、复牌问题的基本原则,港交所规定“为保障投资者或维持一个有秩序的市场,无论是否应上市公司的要求,港交所均可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及条件下,随时暂停任何证券的买卖”。在这基本原则之下,港交所对于上市公司信披充分性的把握表现出明显的特点,就是在面对不确定信息时,更倾向于要求公司充分披露有关事项的不确定性及风险,而不会等待相关信息全部确定后再要求公司披露。

    东方证券认为,这可以看出,在成熟市场当中,监管者主要解决的是信息披露到何种程度就被认为是充分,进而让市场恢复交易,倾向于将信息不确定的风险交由市场本身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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