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产业 > 上市公司 > 正文

不影响正常经营与财务状况 翰博高新主动披露工程结算分歧

2025-07-27 21:0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徐一鸣

    近日,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通过深交所主动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就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情况进行说明。

    7月27日,翰博高新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在争议进入司法程序后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纠纷系合同履行中常见的工程量核算标准分歧所致,已依法积极应对,当前公司资金储备充裕、经营一切正常有序。

    公告显示,原告方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翰博高新全资子公司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在个别历史项目的工程结算上存在分歧,分别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及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案目前均处于法院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据公告披露,本次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对工程计价标准的认定存在差异。

    上述翰博高新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重庆项目中,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已支付工程款约为1.13亿元,争议金额约为0.55亿元,低于原告意愿,主要在于未达到付款条件,公司为保障工程推进不得已暂停支付。

    而在合肥项目中,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已支付工程款7059万余元,按合同计算未付金额为1585万余元,主要为原告否认既定计价标准,经多次沟通无果后,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合法权益,公司依法暂停争议部分款项支付。

    面对该项争议,翰博高新在公告中强调,公司及子公司重视依法合规经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对原告的主张不予认可,认为原告存在延误工期及工程质量问题,其诉讼请求显失公平、合理。

    记者从翰博高新方面了解到,本次诉讼属正常商业合同纠纷,争议金额占合同总额比例有限,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财务状况。

    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讲师王雨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翰博高新通过及时公告说明诉讼背景、公司立场及应对措施,体现了对投资者知情权的重视。尽管面临诉讼压力,但其强调“重视依法合规经营”,反映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面对未来,翰博高新表示,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及案件实际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定专注主营业务的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编辑 才山丹)

-证券日报网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客户端

安卓

IOS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