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文婧)7月4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高新”)就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材料”或“被告”)侵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誉权的行为分别向临海市人民法院和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两家法院已于2025年7月3日立案受理(以下简称“案件一”“案件二”)。
公告披露的案件一基本情况显示,永太科技与天赐材料均为电解液材料上市公司,都生产六氟磷酸锂等主流电解液材料,因经营范围类似原被告双方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近几年来因汽车新能源市场剧烈波动,电解液材料板块竞争激烈。永太科技方面认为,被告为达到市场垄断打压竞争对手的目的,多次利用媒体对公司实施商誉诋毁等侵权行为。
永太科技发布的公告显示,被告在无明确事实依据情况下多次散布误导性信息,严重损害永太科技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重大损失。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商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751.93万元、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在案件二中,永太科技披露,天赐材料在无生效判决且事实尚未查明情况下,曾对其发起诉讼并发声称永太高新侵害其商业秘密,要求其销毁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商业秘密的专用设备,电脑、存储硬盘等存储设备,纸质及电子文档等工艺资料,并索赔巨额经济损失。而永太高新产线和技术均为自主研发,不存在侵害商业秘密情形。此外,天赐材料曾称“何人宝为桦置的实际控制人”没有任何依据,系无中生有。
永太科技方面认为,被告此举是为抢占市场,贬损同行而发起的恶意诉讼,对公司名誉造成了严重影响,并引起了相关公司股票的震荡,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诉讼请求为判令天赐材料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商誉损失1元。
永太科技在公告中披露,公司作为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所有生产工艺及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成果,始终恪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公司一直致力于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垄断行为及不正当竞争。对于通过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诋毁等方式误导公众,严重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行为,公司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鉴于上述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亦不排除在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或进行调解的可能,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