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安卓
IOS
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本报讯 (记者蒙婷婷)4月13日晚间,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芯科技”)发布公告称,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不予提交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腾电子集团”)的临时提案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显示,振芯科技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国腾电子集团的临时提案未明确确定董事会确切人数且缺乏国腾电子集团公司内部决议授权,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国腾电子集团的临时提案存在明显争议且时机和条件尚不成熟,为维护上市公司稳定和发展,保护全体股东利益,避免控股股东的内部股东矛盾下沉至上市公司引发公司治理风险,在国腾电子集团未向振芯科技出具临时提案的股东会决议之前,董事会决定不予提交上述临时提案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该所律师认为,振芯科技董事会不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编辑 张昕)
5年后再启航 全面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
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