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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静
4月26日晚间,青海春天披露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听花盛世”)于4月25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武侯区市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经查实,听花盛世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听花”酒的商品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则,武侯区市监局责令听花盛世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公司处罚款180万元。
青海春天方面称,公司及各子公司、各听花酒经销商将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销售人员的言行,杜绝这种宣传行为再次发生。
据了解,目前听花酒位于北京、成都等多地的体验店均已恢复正常营业状态。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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