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下载客户端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7日晚间,招商轮船发布公告称,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招商气运与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2艘LNG运输船舶长期运输协议的议案》,同意招商轮船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下称“招商气运”)与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石油国事”)下属子公司签署2艘LNG运输船舶25年期长期租用协议,授权招商气运董事签署相关协议。2023年11月7日,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招商气运与中石油国事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2艘17.5万立方米LNG运输船舶25年期的《长期运输协议》,期租价格参照目前第三代LNG船的市场运价水平确定。
(编辑 李波)
聚焦2025陆家嘴论坛 金融开放合作新动向
2025陆家嘴论坛6月18日正式启幕……[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