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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3日晚间,物产金轮发布公告,公司已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该协议确认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使用规定,以及保荐机构的监督职责和更换保荐代表人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391,4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608,600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经审验,存放和使用已经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编辑 田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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