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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万晨曦
6月6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审核通过。
据悉,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据公司此前发布的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41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红桥城K6住宅项目、红桥城K15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据公开资料显示,福星股份超九成营收依赖房地产业务,2022年,福星股份房地产业务实现结算收入140.35亿元,同比增加28.56%;实现销售面积57.5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83.88亿元。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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