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彬彬
1月11日晚间,永泰能源公告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据了解,2020年9月25日,晋中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永泰”。2020年12月30日,永泰能源收到晋中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永泰能源表示,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鉴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债务结构得到优化,财务状况得到较大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得到加强,经营业绩得到提升,公司步入稳定向好的发展阶段,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前,公司公告表示,以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本次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预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73.04%下降至55.72%,可节省财务费用11.33亿元/年,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均有所增厚,并将产生较大金额的重整收益,上述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目前,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中有关新老《股票上市规则》的过渡期安排,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股票将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