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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僖
7月28日,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潍柴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回应近日互联网上传播的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起诉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雷沃重工”)有关事项。
潍柴集团在声明中明确表示,该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并作为雷沃重工重要股东之一,根据国资监管规定,需定期汇总国有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同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雷沃重工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系履行国有控股企业职责、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法人治理的正常行为。
声明同时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促进潍柴发动机业务配套支持雷沃重工农机板块做大做强,针对雷沃重工亏损情况,潍柴集团亦积极提请雷沃重工董事会尽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研究公司亏损原因及弥补亏损方案,确定下一步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在两家公司关系上,声明表示:潍柴集团不仅是雷沃重工股东,亦是雷沃重工上游重要战略合作伙伴,除依法规范参与其公司法人治理外,将全力配套雷沃重工,携手为潍坊市打造靓丽的城市名片做贡献。
(编辑 田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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