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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工商变更完成 中超控股两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

2019-12-27 11:51  来源:证券日报网 曹卫新 李亚男

    本报记者 曹卫新 见习记者 李亚男

    中超控股出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一事有了最新进展。12月26日晚间,中超控股对外公告称,原控股子公司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超”)62.5%股权、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虹峰”)51%股权工商变更已完成,已分别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新疆中超、河南虹峰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12月4日,中超控股与何志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新疆中超62.5%的股权、河南虹峰51%的股权共计70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志东。其中,何志东受让公司所持有的新疆中超62.5%股权,股权转让款为4000万元;何志东受让公司所持有的河南虹峰51%股权,股权转让款为3060万元。

    公告显示,新疆中超近日收到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新疆中超的股东由中超控股、何志东、钱俊洪变更为何志东、钱俊洪。河南虹峰近日收到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河南虹峰的股东由中超控股、张国君、陆亚军、王广志、王洪彬、窦锁根、梅伟平变更为何志东、张国君、陆亚军、王广志、王洪彬、窦锁根、梅伟平,河南虹峰的法定代表人由张国君变更为何志东。

    中超控股方面表示,新疆中超、河南虹峰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公司出售新疆中超62.5%股权、河南虹峰51%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产业健康度,减轻负担、轻装前行,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将会产生处置损失,但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资金紧张,从子公司占用资金的快速回笼以及对外地子公司管理不便的角度,长期看是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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