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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资金发展主业 恒立液压向控股股东转让孙公司73%股权

2018-12-20 21:1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曹卫新 李亚男

    近日,恒立液压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全资孙公司常州恒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智能”)73%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屹有限”),转让价格为0元人民币。本次股权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拟出资金额2,700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恒立智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科技”)的全资子公司,由于交易的股权尚未实缴,且尚未开展经营业务,经与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

    据了解,恒立智能的经营范围为智能装备(精密减速机、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智能化清洁机械、智能环保设备、机器人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工业信息及互联网和高技术机电一体化产品及设备软件设计、开发。恒立智能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原出资方式为恒立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3,729.7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30%;以土地资产出资6,270.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70%。

    目前恒立智能实缴出资额为10万元,均为恒立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由于恒立科技新增泵阀产线及新产品的研发需要占用大量资金,控股股东提出受让恒立智能73%的股权暨与恒立科技共同投资,恒立智能7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认缴义务由恒屹有限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恒立智能的注册资本结构变更为现金方式出资7,3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3.10%,以土地资产出资2,6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90%。其中,恒屹有限将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7,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3.00%;恒立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0%,以土地资产出资2,6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90%,其来源为恒立科技西预留的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恒立液压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失去对恒立智能的控制权,恒立智能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恒立科技可以集中资金搞好主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其业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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