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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拟12.33亿收购新能同心100%股权 重组后将双主业发展

2018-11-23 18:29  来源:证券日报网 赵彬彬 王僖

    本报记者 赵彬彬 见习记者 王僖

    11月23日上午,圣阳股份在深交所举行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此前公告的重组预案进行说明。根据此前公司披露预案,圣阳股份拟作价12.33亿元收购新能同心100%股权,新能同心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据了解,新能同心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运营、电力销售,与圣阳股份主业协同效应有限,重组后将形成双主业发展。

    构成重组上市公司仍无实控人

    本次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交易对方中民新能购买其持有的新能同心100%股权,经过预评估及协商,初步确定此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12.33亿元。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据了解,2018年2月7日,新能电力受让圣阳股份的1775.58万股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根据当时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新能电力曾于2017年12月18日拥有圣阳股份5778.04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当时圣阳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新能电力,新能电力的控股股东为中民新能,中民新能系中民投的全资子公司。在此次交易完成后,新能同心将成为圣阳股份全资子公司,圣阳股份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民新能,由于中民投股权结构分散,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在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

    目前,圣阳股份专业从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铅炭电池、锂离子电池、新能源系统集成产品及服务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而标的公司新能同心则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运营、电力销售。

    对于此次交易,在11月23日的说明会上,圣阳股份称,本次重组后,圣阳股份将新增光伏发电业务,可为上市公司增加持续稳定的盈利支撑,也有助于公司立足光伏发电与储能系统,发挥储能对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支撑作用,发掘“发电、储电、供电、用电”中的系统服务机会,整合研究在能源智能微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等方面的应用、拓展业务。

    光伏发电政策红利消退未影响标的资产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对光伏产业提出补贴逐年下降的政策,特别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不断降低,退坡趋势明显,政策趋严。而根据预案,目前标的公司除新能同心200MWp项目、德州翔宇晶彩100MW项目进入第七批国补目录外,下属其余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均未进入国补目录,收购新能同心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广受关注。此外,由于目前补贴缺口扩大,电价补贴结算周期拉长,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也在增加,若收购完成是否会进一步对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造成压力,也备受关注。

    对此,在当天的说明会上,交易双方也对此进行了回应。新能同心董事长范程表示,新能同心多数电站都是在2015、2016年到2017年前建成投产并网发电的,相关政策后续的变化,对之前投入的电站生产运营盈利水平、利润水平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范程还表示,后面的电站业务进入第八批国补的目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而已投运电站日常运营成本比较低,未来随着补贴及资本金的逐步规范,预计也不会产生严重的流动性风险。

    “短期内,新能同心肯定会对上市公司的流动性产生影响。”中民新能财务总监柯小星说。但他认为,这种影响是正向的,一方面新能同心的净现金流可以为上市公司补充流动性,另一方面,加入中民新能后,上市公司如果融资有需求,中民新能可以在征信方面提供支持。

    协同效应不足重组后公司将双主业发展

    虽然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同在新能源产业,可两者之间既不属于横向并购也不存在纵向整合,可以说,协同效应微乎其微,公司未来在业务整合方面将面临怎样的风险和公司的应对措施,成为当天说明会更受关注的问题。

    对此,宋斌表示,在新能源领域,由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都存在不稳定的问题,所以发展储能系统,保证电源安全可靠持续可用,是必然的客观趋势,把电池储能和发电结合起来,发电、储能、传输电、用电结合起来,是未来最大的战略。“新能同心是一个纯电站公司,原来的股东中新目前也还没有尝试向海外发展,而我们向海外发展已经有了很多基础,把发电系统、储电系统更进一步结合,面向海外服务发展,运用已有的存量资源、渠道、客户、品牌影响力,这是我们考虑的一个维度。”宋斌说。

    宋斌说,重组后公司肯定是双主业发展,“这是两个主业,不存在把哪块减量、移出上市公司。”至于协同性,宋斌表示两个主业会保持各自优势,继续发展,两个主业相融相合,不限于在大陆、海外,不限于单纯的发和储,总体而言还是以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这个大领域作为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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