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产业 > 上市公司 > 正文

首例重新上市定了!长航油运“返航”

2018-11-03 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长航油运(简称“长油”)将成为A股市场首家重新上市公司。11月2日晚间,长油披露,其重新上市申请获得上交所同意。在暌违4年之后,长油将以“熟悉又陌生”的面孔重新踏入A股市场,从而令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时确立的重新上市制度在现实中“靠岸”,意味着不同层次市场间“能上能下”的市场机制按下了“运转键”。

    作为重新上市的“样本”,长油的重新上市流程、后续交易表现等无疑为市场所关注,公司在最新的提示公告中透露了不少信息。

    “放行”经严格审核

    为了获得“回归”通行证,长油等待了将近5个月。根据流程,公司于6月4日申请重新上市,6月21日提交了补正材料,上交所于6月22日正式受理公司的申请。根据规定,上交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重新上市的决定(不包括补充材料的30个交易日),即公司的命运将在90个交易日内见分晓。

    简单回顾,2014年6月5日,因连续4年亏损,长油以“央企第一退市股”的身份被摘牌。退市后,长油于2014年快速实施破产重整。重整后,长油的主营业务仍主要为国际市场成品油运输和国内原油运输。2015年至2017年,公司连续三年实现主营业务盈利,恢复了持续经营能力,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7.81亿元、37.29亿元和16.9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9亿元、3.8亿元和1.8亿元。截至2018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78亿元、净资产36.8亿元。

    尽管上述指标给重新上市加分不少,条件相对过硬,但要重新在A股挂牌,免不了监管的严格审核。长油重新上市审核工作经历了业务部门初审、上市委员会审核以及上交所审议决定三个环节。在初审环节,上交所前后发出四轮反馈意见。在上市委员会审核环节,以外部委员为主的7名法律、会计、金融专家,重点就公司是否符合重新上市条件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经营发展前景、经营管理团队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聆讯。

    重新上市藏亮点

    重新上市决定已下,长油的“返航”安排将会成为关注点。

    据公告,公司A股股本为50.2亿股(每股面值1.00元),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后申请重新上市交易。重新上市后,公司股票将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至少交易到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后首份年度报告。

    接下来,公司需按上交所规定和程序做好上市准备工作;签订上市协议;按有关规定缴纳上市费用;做好对董监高的业务规则的培训工作。

    与此同时,公司的提示性公告还透露了不少信息。一是未来业绩。根据预测,公司2018至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3.7亿、34.8亿和35.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亿、2.2亿和2.4亿元。

    二是股东利益方面的安排。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近-58亿元。为此,公司实控人招商局集团承诺,在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集团方面将择机向长油提出实施公司股份回购事宜,并推动在满足相关法规后的12个月内实施,回购方案中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减资的资金不低于股份回购方案公告当年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平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此外,还有股价稳定计划。控股股东中外运长航集团已出具承诺函,如重新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基准价格(每股4.31元)的50%,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杜绝劣质公司“回归”

    既然重新上市首例已经落地,其他退市公司显然希望能“效仿”。但是,长油的“回归”仍然是退市公司中的个别情况。

    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长油“走向新生”主要依靠经营战略调整、债务重组等手段,亦未发生易主,即并非通过绩差公司惯常采用的资产重组“改头换面”、“更名改姓”,这一点为诸多退市公司难以效仿。另一方面,长油当年退市原因之一在于市场周期性波动导致运价大幅下降和自身规模扩张过快,退市并未动摇其行业龙头地位。根据重新上市报告书,长油是远东领先的MR船东;国内的原油运输方面,在寡头竞争局势下,公司运力规模、市场份额排在第二位。

    上交所特别强调,重新上市制度主要是支持退市公司在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健全治理结构,真正达到上市公司规范运行要求后,再回到主板市场。相应的,退市公司必须专注主业、努力改善经营,真正恢复公司造血能力,才能满足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如果只是通过变更实控人、主业等手段,在形式上、数字上达到部分重新上市申请条件,但公司主业不够扎实,仍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也未建立有效公司治理,其在实质上仍不符合重新上市条件。上交所将坚决杜绝制度套利行为,对于一些经营空壳化、僵尸化,主营不突出的公司,将依法依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同意其重新上市。

    上交所同时表示,在做好重新上市相关工作的同时,上交所将继续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对于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努力培育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净化市场生态秩序。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 深度策划

多地密集走访调研上市公司

通过调研认真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

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