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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昆机财务造假 责任人被罚250万元

2018-02-12 01:24  来源:证券日报 朱宝琛

    ■本报记者 朱宝琛

    针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虚增收入4.83亿元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相关的23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总额为250万元。同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时任公司董事长王兴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公司总经理常宝强、时任公司财务总监金晓峰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ST昆机2013年至2015年通过跨期确认收入、虚计收入和虚增合同价格三种方式共计虚增收入4.83亿元,其中2013年虚增收入2亿元,2014年虚增收入1.21亿元,2015年虚增收入1.61亿元。*ST昆机虚增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公开披露的当期营业收入的19.44%、13.98%、20.82%。

    同时,*ST昆机2013年至2015年通过少计提辞退福利和高管薪酬的方式少计管理费用逾2960万元,虚增利润2960万元。

    此外,*ST昆机2013年至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存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3年至2015年,*ST昆机通过财务造假行为虚增收入4.83亿元,少计管理费用2960万元,少计存货5.06亿元,多计成本2.35亿元,虚增利润2.28亿元。

    *ST昆机于2014年3月、2015年3月、2016年3月分别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中国证监会表示,王兴时任*ST昆机董事长,负责规划公司战略、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及协调股东等工作,是涉案财务造假行为的主要策划者、组织实施者。常宝强时任*ST昆机总经理,主要负责*ST昆机的日常经营,参与决策并负责财务造假工作的执行事宜。金晓峰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了解并参与财务造假过程,是提前确认收入、虚假发货、调减费用等财务造假行为的执行者。

    王兴、常宝强、金晓峰均在*ST昆机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红宁直接经办相关财务造假事项,以会计机构负责人身份签署了昆明机床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报告,是*ST昆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张泽顺、张晓毅、朱祥、叶农、邵里、彭梁锋、罗涛、张涛、陈富生、樊宏、蔡哲民、周国兴、刘岩、刘海洁、蒋晶瑛、刘强、杨雄胜、唐春胜、许某平、关某、高某辉、周某红、于某廷、秦某中为*ST昆机时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内部担任较高职务,或分管相关业务工作,或对公司履行较高监督义务,相较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应当承担较重责任。

    其中,许某平、关某、高某辉、周某红、于某廷、秦某中等人的违法行为已过追责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昆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王兴、常宝强、金晓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红宁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张泽顺、张晓毅、朱祥、叶农、邵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万元罚款;对彭梁锋、罗涛、张涛、陈富生、唐春胜、樊宏、蔡哲民、周国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杨雄胜、刘岩、刘海洁、蒋晶瑛、刘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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