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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9月24日晚间,东湖高新发布公告称,2025年7月3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夏创星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武汉市东高前沿二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武汉市东高前沿二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东高前沿二期基金”)。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的通知,东高前沿二期基金已于202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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