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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8月8日晚间,无锡振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关于更换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东方证券原指派石军先生、刘广福先生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刘广福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决定委派李昕先生接替刘广福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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