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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8月6日晚间,鸿合科技发布公告称,东兴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东兴证券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东兴证券原委派廖卫江先生和肖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因肖华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兴证券决定委派朱树博先生接替肖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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