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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7月18日晚间,优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不超过1,200,000张(含本数)。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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