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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7月17日晚间,神剑股份发布公告称,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琪女士、股东刘绍宏先生与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芜湖远大创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芜湖远大创投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刘绍宏先生合计7,920.00万股(其中刘志坚4,000.00万股、刘琪3,200.00万股、刘绍宏7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先生与芜湖远大创投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将其个人持有的剩余股份120,415,980股公司(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66%)股份全部表决权委托对方行使(三年有效期,到期自动终止)。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芜湖远大创投,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芜湖市国资委。2025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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