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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7月16日晚间,中国广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9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5.81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784.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15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近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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