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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7月7日晚间,日月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海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能源”)、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电缆”)共同发起设立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负责投资建设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象山基地项目。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其中,浙江海风认缴出资额87,600万元,占比73%;宁波能源认缴出资额24,000万元,占比20%;公司认缴出资额6,000万元,占比5%;东方电缆认缴出资额2,400万元,占比2%。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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