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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7月3日晚间,集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集智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10月3日),如再次触发“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10月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集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集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编辑 楚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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