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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6月30日晚间,锦鸡股份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票已有14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锦鸡转债”,债券代码:“123129”)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暨7.93元/股*120%=9.52元/股)。若在未来触发“锦鸡转债”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根据《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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