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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6月23日晚间,明新旭腾发布公告称,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明新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一交易日起2个月内(即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8月23日),如再次触发“明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上述期满之后(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8月24日起重新起算),如再次触发“明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明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编辑 楚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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