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安卓
IOS
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证券日报网讯 4月10日晚间,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其中涉及公司设立分公司事项,将公司本部磷化工基地和有色基地以分公司模式运行,分别设立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磷化工分公司(简称“磷化工分公司”)和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有色金属分公司,并设立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磷化工分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什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编辑 任世碧)
5年后再启航 全面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
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扫一扫,加关注